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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陵设10处医用废物投放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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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 日期:2007-05-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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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东陵区对全区民办医疗机构和村卫生室继续实行医疗废物集中分类收集、运送、集中清运的办法,为全区民办医疗机构集中设置10个医用废物投放点。
据介绍,东陵区要求全区村卫生室对使用后的一次性医疗器具和容易致人损伤的医疗废物,消毒并做毁形处理,并及时焚烧或消毒后集中填埋。乡镇政府所在地的村卫生室,医疗废物运送到所在乡镇卫生院集中处理。对医疗废物实行登记管理制度,登记资料至少保存5年,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买卖、转让、丢失、回收医疗废物。禁止在非排放地点倾倒、堆放医疗废物或者将医疗废物混入其他废物和生活垃圾中,防止医疗废物流失、泄漏和扩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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