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沈阳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规定》,参保单位、参保职工的缴费工资及基本退休费应逐年核定,今年的核定将从5月8日开始至6月20日结束。
5月31日前,各参保单位自带3张3.5寸软盘或U盘到沈阳市医保中心,将本单位原有单位缴费工资和基本退休费信息拷回,并将本单位上年月平均工资和近期退休费采集、录入至《医疗保险单位缴费工资申报》表中。
2006年沈阳的职工月平均工资为1651元。本次核定参保单位及职工的缴费工资是指2006年度单位及职工的月平均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含目标考核奖,不含出勤补贴;退休人员退休费标准,分别按各级劳动或人事部门确定的退休费构成项目及标准核定,不含行业内部自行发放的项目;对逾期未核定的单位,市医疗保险中心将按上年职工月平均工资增长幅度核定其缴费工资,按原有退休费作为退休人员个人账户划拨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