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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陵区采取有效措施化解村级债务
 
 
来源:       日期:2007-04-09
 

  一是加强领导。区委、区政府对化解村级债务工作高度重视,在区有关会议上多次强调村级控化债工作的重要性,要求各乡镇街党(工)委、政府(办事处)在积极稳妥做好化解债务工作的同时,要把制止发生新增债务工作摆在重要议事日程。并一再强调,今后绝不允许借搞公益事业名义增加村级债务,如有发生按照“谁借款,谁负责”的原则处理。

  二是任务分解与对村干部考核相结合。年初,区农经总站把全区的化债任务指标分解到各乡镇街,并由各乡镇街分解到村,将化债指标逐步落实到位,有些乡镇街将化债任务完成情况作为核定村干部报酬的一项重要考核依据,因此,极大地调动了村干部化债工作的积极性。

  三是盘活集体资产还债。招标承包机动地等转让出租所得收入首先用于还债,通过这种方式偿还债务131万元。另外,近郊村征占地较多,由土地补偿费还债1873万元。

  四是解除担保责任化解债务。在与借贷双方协商的基础上,解除了以村集体名义为其他单位或企业借款担保的责任,化解担保债务994万元。

  五是对村级债权债务进行清理,通过核销呆死帐、三角债对接抵冲等其他方式偿还债务583万元。到2006年末,东陵区化解村级债务3581万元,扣除当年新发生债务522万元,净偿还债务总额3059万元,化债率达到11.9%,超额完成了全年10%的化债任务。目前,东陵区村级债务总额为21832万元,一季度化债380万元,其中,白塔镇350万元,前进街道30万元,全部为征占地后由土地补偿费偿还债务,东陵区没有新增村级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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