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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陵区2007年为群众办好16件实事
 
 
来源:       日期:2007-01-10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和市委十一届二次全会精神,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推进和谐东陵建设,区委、区政府决定2007年为城乡群众办好16件实事。

1. 城区投入800万元改造文萃路、凌云街、新立堡西街、高官台路、方明街15条小街小巷。农村改造苏赵线、营祝线、沈营线,修建农村公路80公里,全面维修村级公路,确保沈李公路通车。

2. 城区投入100万元22个小区进行综合整治。农村地区积极推进前进、东陵、南塔、李相等地区棚户区和旧村屯改造。

3. 加强城乡环境管理,城市垃圾清运实现袋装化,农村加大“三堆”、“三乱”清理工作力度,建设农村垃圾压缩中转站。

4. 合理规划教学网点布局,将王滨希望学校中学部划归五一中学,今后实现对口直升,使贫困山区学生享受高标准义务教育。投入1700万元,建成51中学东校区和桃仙、英达两所“九年一贯制”学校。投入831万元,为义务教育阶段农村学生和城区贫困学生实行“两免一补”(免学杂费、课本费,补住宿费)。

5. 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建设前进、英达、浑河站3个卫生服务中心和16个卫生服务站,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覆盖率达到100%,确保城市居民每户都有自己的保健医生。合理规划乡镇卫生机构布局,完成乡镇卫生院上划工作,并以祝家镇中心卫生院为试点,实现乡镇卫生院80%达到标准化。村卫生室100%实现标准化。在继续做好王宝石寨村健康教育示范村试点工作基础上,再打造5-6个健康教育示范村,创建全国健康教育示范县区。

6. 扩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覆盖面。区政府补贴每人每年增加5元,筹资总额人均达到62元,提高对大病患者统筹报销比例,扩大受益面,确保资金支出率达100%,农民受益程度保持全市领先水平。

7. 全面落实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做好城乡低保户救济标准调整工作投入200万元,为农村贫困群众和优抚对象新建住房、改造危房。采取多种方式全面实施救助脱贫工作,全年农村低保户脱贫比例要达到6%,使贫困户减少80户以上,城市低保户脱贫比例要达到10%,使贫困户减少350户以上。

8. 完善再就业援助制度。新增和开发就业岗位5000个,实现城镇失业人员就业5500人,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1.2万人,确保零就业家庭实现至少一人就业,落实4050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发放工作。

9. 投入400万元,改造饮水工程20处。投入300万元,修复防汛应急工程。治理白塔堡河、桃仙河。

10. 抓好农村能源项目建设。投入200万元,建两座秸秆气化站,建设500个沼气池,加快固体成型燃料站建设。

11. 全面完成223万株的村屯植树和浑河南岸345.1万平方米、153.4万株的绿化任务,全面完成“绿色村庄” 建设任务。

12. 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大力发展特色种植、养殖业,辐射拉动农户4.5万户。

13. 加大科技扶贫力度。采取变“输血”为“造血”的方式,投资60万元,重点扶持30户贫困户养牛、养鹿。选定150户贫困户,采取“帮一户、管一村、带一片”的方式进行科技示范帮扶。继续选送一批青年农民到沈阳农业大学学习,培养农村科技致富带头人。

14. 投入500万元,对7个乡镇的30个村屯实施有线电视村村通工程。全力推进网络宽带和电视数字化建设。

15. 全年举办文化广场活动400场,投入20万元,为社区和农村文化广场购买体育健身器材。

16. 成立东陵区慈善总会,广泛募集社会捐助款物,增加慈善资金积累,提高慈善救助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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